一、推动技术创新与技术标准相结合。对以技术标准化为目的的研究开发给与财政上的支持,推进研究开发与技术标准化的政策实施一体化。在重大科技计划和重点研发专项立项时就明确,技术最终不仅要形成产品好,还要配套相应的技术标准。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委员会的作用,积极鼓励和推动标准的研究人员参与到技术的研发项目工作中。
二、支持企业成为标准制定的主体。瞄准国际标准,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积极引导各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全面推进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提升企业标准水平,支持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对标达标提升活动,培育标准化意识。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一方面,积极主导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我国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常任理事国、技术管理机构常任成员等作用,全面谋划和参与国际标准化战略、政策和规则的制定修改,提升我国对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贡献度和影响力。鼓励、支持我国专家和机构担任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职务和承担秘书处工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相关方协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工作机制,培育、发展和推动我国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服务我国企业和产业走出去。吸纳各方力量,加强国外标准翻译出版工作。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力度,加快转化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加强口岸贸易便利化标准研制。服务高标准自贸区建设,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另一方面,深化标准化国际合作。深化与欧盟国家、美国、俄罗斯等在经贸、科技合作框架内的标准化合作机制。推进太平洋地区、东盟、东北亚等区域标准化合作,服务亚太经济一体化。探索建立金砖国家标准化合作新机制。加大与非洲、拉美等地区标准化合作力度。四、推进中国标准国际化。积极发挥标准化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服务支撑作用,促进沿线国家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等方面的互联互通。以非洲、亚洲、南美洲、东盟等发展中国家(地区)为重点进行突破,恰当利用融资支持,带动中国标准国际化。我国每年以优惠贷款、出口商业信贷和中非基金、丝绸之路基金等方式融资支持发展中国家重大项目的同时,向该项目推荐中国公司并采用中国技术标准设计建设。充分运用我国企业对国外重大基础设施设计施工乃至运营总承包的方式,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以市场配置资源法则,组成合包集团等联合体的方式,由国内相关企业为这些重大基础设施提供“一条龙”的配套服务,带动中国技术标准国际化。此外,要加快中国技术标准英文体系的步伐,以推动中国技术标准的国际化。五、营造良好的标准化氛围。以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牵头,联动高校、企业等多方专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标准普及和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标准意识,激发企业对标准工作的参与热情。加强规范、引导各级标准制定主体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制度、组织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研究促进标准化人才教育和培训的政策措施,推进标准化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标准化专业人才数量和水平。支持和鼓励更多高校开设标准化课程、方向或专业,拓展网络化的标准化教育资源。强化国际标准化培训,提升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